12月23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关于原告广东蓝波按钮制造有限公司乐清分公司与被告乐清市惠X电器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判决原告胜诉!
被告乐清市惠X电器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制造、销售专利号为ZL202030181406.0,名称为“金属纽子开关(2)”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产品的行为,侵害原告上述专利权的产品,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3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3年8月2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庭审现场,双方委托诉讼代理人结合证据针对被告销售的产品是否侵权充分陈述了各自意见。
经法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法院判决被告乐清市惠X电器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侵害专利号为ZL202030181406.0,名称为“金属纽子开关(2)” 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并赔偿原告广东蓝波按钮制造有限公司乐清分公司相关经济损失。
至此,这宗关于外观专利的侵权诉讼案件告一段落。每个企业都要有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意识,如有发现侵权行为,我们将维权到底,绝无姑息!